德国阳光蓄电池初充电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①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应超过40。当温度达35 以上时,应将充电电流减半,但充电时间要随之延长。如温度继续上升至40℃时,则应停止充电,待液温降至35℃以下,再继续进行充电。②初充电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外(充电装置发生故障等),在20小时内不许中断。
⑧初充电过程中,当连续充电30-40小时后,可间断1 - 2小时(但阳光蓄电池不能使用),然后再充电。全部充电过程中,应间断数次,直到间断I小时后,刚一充电立刻发生剧烈冒气现象为止。
④初充电末期,以比重为1.400的稀*或纯水,将电解液比重调整到1.2151-0.005 (15℃时),停止一小时后,再充电。如此反复进行,直到电解液混合均匀,再调整比重,德国阳光蓄电池办事处,使其达到一致标准。当再充电时,立即发生剧烈气泡,初充电工作方告完成。这就是阳光蓄电池初次充电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
蓄电池内部电压应该如何*_
维护德国阳光蓄电池前,首先要清理被修电池外表的灰尘,清除端子上面的沾污和锈蚀。撬开胶粘的或者热封的电池上盖,露出免维护电池的橡胶排气阀,内蒙 阳光蓄电池,小心拆下排气阀,保存好,观察电池内部情况。给电池加含0.1%~0.5%的电解液,到电池上面刚好有流动的电解液。同时,德国阳光蓄电池网址,检查是否由黑色杂质,如果有明显的黑色浑浊杂质,说明电池的正****板已经明显的软化,电池修好的可能性比较小。
充电以后,观察电池内部是否还有游离分子,如果没有,需要补0.1%的溶液,一直到出现少许游离分子。如果每个单格里都有游离分子,用倾倒和吸管吸出可见到的游离分子,使电池处于准贫液状态。充电结束以后,电池静止半小时以后,测量电池的开路电压,电压应该在12V以上,如果电池电压低于12V,特别是低于10.8V,电池可能有内短路,阳光蓄电池,该电池已经没有维修价值。连接*仪的正负输出到电池的正负****柱上,开启*仪,对电池进行*。
首ci*时间应该不低于48小时。给电池按照0.1C电流放电,记录放电时间。其放电电流乘以时间的小时数,就是电池*的容量。如果德国阳光蓄电池容量达到到标称容量的70%以上,结束*。如果容量没有达到70%的标称容量,继续按照步骤3充电。充电以后继续*,一般,超期存贮一年的电池需要进行二次*,才可以恢复到超期存贮以前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