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登记程序
①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1件。在登记时,包钢加固工程,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1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主管机关颁发的证1件、证明,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1证、护1照等;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权利人、申请人的有效证1件外,武汉包钢加固,还要提交本人的身份1证等有效证1件、权利人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予公证。如手续完备,包钢加固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登记。
④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有两方面内容:一是法定名称变更,即权利人作为权利主体没有变化,只有他使用的名称发生更改;二是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房屋名称、房屋面积、重新翻建等情形发生变化,需要进行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变更等登记,包钢加固工艺,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公1安户籍1证明,居民身份1证、户1口簿,法人、组织注册登记,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及规划、建设部门的有关证明文件。
一、加固设计原则
既有建筑*震加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固方案应根据*震鉴定结果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分别采用房屋整体加固、区段加固或构件加固,加强整体性、改善构件的受力状况、提高综合*震能力;
(2)加固或新增构件的布置,应消除或减少不利因素,防止局部加强导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
(3)新增构件与原有构件之间应有可靠连接;新增的*震墙、柱等竖向构件应有可靠的基础;
(4)加固所用材料类型与原结构相同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原结构材料的实际强度等级;
(5)加固设计应注重节点连接构造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