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办理迁移户!天津有十六个区各个区有自己*的特点,有的人可能想在市中心,有的可能想在郊区,所以出现了天津办理迁移户,在了解户迁移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天津市行政区划。
天津行政区划
市内六区:和平区、河西区、河北区、河东区、南开区、红桥区
环城四区 :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
滨海新区:塘沽区、大港区、汉沽区
五个郊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州区、静海区、宁河区
虽然已经是天津户,但是天津办理迁移户,还是有一定限制的,并不是所说的很随意,只要有天津户就可以通过天津办理迁移户,还要去受理单位申请。并且各个区条件也会有所不同,在下文中会涉及办理的限制和所需材料等。
受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条件
市内:居民因搬迁或购房,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之间或两区三县之间迁移户,需在新住址立户迁移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理。(迁移人需与落户地房主系本人、配偶、父*女、(外)祖父母关系、(外)孙子女);
郊区:我市“五区”(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县)非农业户居民,因搬迁或购房,需向其他市辖区办理户迁移的,具有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可以将户籍迁往住所所在地落户。
应提交的材料
1.迁移人《居民户簿》原件、身份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的可免提交);
4.其他视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特殊情形
1、迁移人非房主的,提供房主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材料,以及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原始户籍底档、*、独*女证、职工履历表等);
2、迁移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迁移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代人身份及复印件;
3、对户内成员中含有亲朋好友或非亲属整户由原址迁移至新址落户的,在房主和户主出具同意接收证明的前提下,可予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办理程序
(一)受理: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市内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办理,环城四区及其它区县分局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办理。
(二)审核:对于申请人提交所提供的证、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审核。
简单来说
天津办理迁移户,需要去迁入地管辖*办理,携带商品房产权证、户本、身份、一寸免冠照片即可。如果*还没有办理下来的话,带上买房的手续和缴费证明去办理即可。郊区户迁移的要求会高一些,有的区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市内六区有工作,正常缴纳社保才可以通过天津办理迁移户,如果对天津办理迁移户还有不理解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