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法
隔离灭火法是将正在燃烧的物质和周围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移开,中断可燃物质的供给,使燃烧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具体方法有:
1、把火源附近的可燃、*、*和助燃物品搬走;
2、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道的阀门,以减少和阻止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
3、设法阻拦流散的*、可燃液体;
4、拆除与火源相毗连的*建筑物,形成****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
维修技术要求
1.经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性维修铭牌。
2.铭牌的位置在灭火器生产厂贴花的背面筒身上。
3.铭牌的尺寸推荐为 70mm×50mm。
4.铭牌的颜色推荐为白底黑字。
5.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 MPa;维修的年、月。
6.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7.贮气瓶*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贮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灭火器的报废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 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 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 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 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
手提式 1211 灭火器——10 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 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 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 年;
推车式 1211 灭火器——10 年;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