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的*形式[1]
审计的*形式分为单独审查和联合审查两种。单独审查,是指由审计部门独自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审查;联合审查,指审计部门*主管部门和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共同参加,对建设项目设计概算进行会审。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审查概算的同时还要审查设计工作。因此,需要多方面的****人员参加,大中型建设项目设计概算审查更是如此。所以,通常采用联合审查的*形式。
(二)审计方法
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1.简单审查法。是指仅从概算定额、指标套用和费用计取两个方面进行比较粗略地审查。
2.*审查法。是指从工程量计算,概算定额和指标套用以及费用计取等各个方面进行逐项核对和审查。
3.筛选审查法。或称技术经济指数对比分析法,是指将概算中的技术经济指标与规定标准或经验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经过多次筛选,逐步缩小审计范围,找出*问题,然后再进行审查。
4.抽样审查法。指采用判断抽样、统计抽样等方法,选择主要的、造价高的、有代表性的单位工程,进行*审查。
(三)审计步骤
1.收集有关资料。应收集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和概算,设计图纸及说明,概算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等有关文件资料,为审计工作做好必要的准备。
2.熟悉情况,掌握数据。审阅设计图纸和说明书,弄清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计能力、工艺流程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熟悉设计概算的组成内容、费用构成、编制的依据与方法,以及各表与设计文字说明之间的相互关系。
3.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审计人员要深入实际,踏勘现场,做到心中有数。广泛进行调查研究,多向设计、建设等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情况,以便对有关问题的认识更深刻、更符合实际。
4.制定方案,着手审查。在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方案,确定*,然后着手进行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