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19年的高企结果名单已经陆续出来了,通过了的企业,就可以享受优惠的税收政策了,但是没有通过的企业,也要好好的总结一下原因,争取在2020年的申报中顺利通过,通过对今年未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分析,对专利方面,思睿晶给大家总结了下面两点:
一、申报当年获得的自主申请专利不一定被认可
认定条件: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有些企业为了赶上当年申报高企,通过申报在申报年度获得了专利,如制造企业,获得都是软着或者其他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则难以起到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这样的专利*在认可的时候会存在一个疑问,有可能不认可,因此专利一定要争取在近三年内申报上去。(2019年苏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评审中专利常见的问题)
二、申报当年获得受让专利一定不被认可
通过受让等方式在高企申报年度获得专利不被认可的原因,这些专利无法在统计会计年度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如2019年受让专利无法在2018年及之前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因为其时专利权是别人的,如果说支撑,那就是侵权,所以说专利转让的时候,应该在近三年中的前两年转让,*晚也应该在近一年的上半年,否则*是一定不认可的。(2019年苏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评审中专利常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