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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终获合法身份 部分司机萌生退意

发布时间:2016-08-10508次浏览

对网约车驾驶员的义务要求,引起部分司机抵触

对驾驶员资格严格管理,是网约车规范化管理的措施,但《暂行办法》要求司机需与预约车管理平台公司签订协议,引起了相当一部分兼职司机的抵触,他们认为此举加重了个人对平台所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最终可能选择放弃网约车驾驶员的身份。

在去年的征集意见中,涉及该问题的30%观点认为,经营者与司机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特征;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保护司机合法权益。但70%观点认为,网约车经营者与驾驶员之间可能只是经济合作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一旦变更成为劳动合同关系,他们表示会考虑是否继续自己的网约车司机身份,甚至退出。

曾有专家表示,保障司机的合法权益并不一定采用固定劳动关系的模式,也可用临时协议方式约束,若此规定修改,将意味着兼职司机从事网约车的顾虑将大大降低。

《网约车驾驶员证》规定与现行操作之间存在巨大差距

将于11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还对私家车成为网约车,以及个人成为网约车驾驶员做出了规定。

关于驾驶员资格,《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四,各地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应按规定通过考核后,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中国汽车咨询中心网记者采访发现,对于司机资格的审核和认证,目前各家网约车平台的认证标准却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现象,例如:无法认定没有违章、犯罪史、吸毒史等。甚至可以说,某些网约车平台对于其驾驶员的审核几乎无门槛,即使持有过期驾驶证仍然可以顺利注册获取驾驶资格。

网约车平台对司机身份模糊认定也为网约车出行安全埋下了隐患。前段时间Uber、滴滴专车安全事故频发,乘客索赔保护机制缺失,增大了普通民众选择此类出行方式的安全成本。

《暂行办法》对于保护乘客出行安全做出了相关规定,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这一系列规定,需要更完善的一整套实施细则来保障,因此,《暂行办法》发布,仅仅意味着网约车的合法落地;而网约车怎样健康、良性发展,怎样在对城市公共交通形成有机补充的优势中,为城市人群提供更安全、便捷的服务,可以说,网约车的课题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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