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告界,我一直有个观点,找明星*,除了浪费钱其实没啥好处……你如果用一个明星,消费者看完之后都不知道这是谁花钱播的,因为他的注意力不在那个地方。
不过图治觉得,明星*是有用的,但是这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不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善加利用,到头来,可能会割伤自己的手。
其实,简化来讲。邀请明星*重大的意义就是 “蹭IP和人气引流” “爱屋及乌心理” “效果暗示。” 以及“增加度塑造品牌或达到资本目的。” ,一般而言,明星*的产品更容易被消费者记忆,所以这是形成品牌的大好时机。但是对于中小型企业,面对高昂的*费用都是只能是望而止步。不过,有市场需求 就会有新的模式出来,例如近很火的 “明星翻包” “淘宝zb” “杂志植入等”都是使用较低的费用,来切合品牌实际来达到宣传。 今天咱们讲的是一种已存在数十年之久的线下宣传品牌方式“影视剧照版权联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