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SFC颁照其明
2018年11月1日,香港证监会发布130《有关针9370对虚拟资产投资6165组合的管理公司分销商及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针对等虚拟资产投资发布新规。如下为全文:
及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关注到,投资者对于透过及香港的无牌营运者接触虚拟资产的兴趣愈来愈大。证监会识别到投资虚拟资产所引起的重大风险,并于下文载述。为应对有关风险,证监会现正就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及分销商应达到的监管标准发出指引,同时亦正在探索有关可能规管虚拟资产营运者的概念性框架。
科技正在改变业的面貌。自从广为人知的数码代币Bitcoin)于2008年面世后,全球公众对虚拟资产的兴趣倍增与其他数码代币的市值在2018年1月初创下高峰,估计超过8,000亿美元1。目前有超过2,000种不同的数码代币在世界各地买卖,估计总市值超过2,000亿美元。虽然数码代币的合计市值与高峰时相比已大幅下跌,但仍有很大的量。此外,市场对投资虚拟资产的的需求亦不断增长。目前的数值已经快要突破2W美金突破点。真的是让人目瞪口呆。
香港证监会在对业进行第二轮监管指导时提出,将对推出型通证的与传统的经纪商一视同仁。香港证监会颁发的 7 号牌和 1 号牌是可以开展业务的,但是的牌照并没有颁发,据说在2020年年初将实行化
及事务监察委员会(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SFC)于本周三发布了关于虚拟资产的意见书,宣布了一个新的发放牌照制度,并指出该制度与适用于香港经纪商和自动化的制度并无差别。
凡是交易一种及以上型代币的虚拟资产公司均处于监管范围内。点对点应用——例如,去中心化DEX)或非托管型——不受证监会监管。
在新的规定下,受监管型只能向符合证监会定义的“投资者”提供产品。此外,这类只能在获得证监会的批准后修改其产品或服务,必须聘请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并提交关于活动的年度报告。这类还必须向证监会提交月度报告。
证监会明确指出不得将其总资产的 2% 以上存放于热钱包——联网的存储工具。此外,根据规定必须为所有资产投保,以防出现漏洞或遭遇攻击等情况。
AML(反)/KYC(了解客户)监管措施是一大关注点。证监会表示必须采取措施来“登记每一位客户真实且完整的财务状况、投资经历和投资目的。”
一旦获批牌照就进入了证监会的监管沙盒。证监会表示,监管沙盒带来了更严格的报告和监控标准。
本周三,证监会还对部分供应商发出了警告,因为他们在没有获得文件的情况下向香港市民出售基于的产品。证监会指出,其至今“尚未向香港境内的任何人授权或发放牌照,允许其提供或交易虚拟资产合约”,并且“不可能向开展这类合约业务的人授权或发放牌照。”
BitMEX 和 OKEx 等数字衍生品供应商已经限制了来自香港境内的访问。
香港证监会的针对数字资产的制度于 2018 年 11 月通过,并于今年 10 月更新,涉及了整个数字资产投资领域 10% 及以上的资金。迄今为止,只在去年有一家公司成功获得了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