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2-羟基丙烷-1,2,3-三羧酸三乙酯。由枸橼酸与乙醇在催化剂作用下酯化制得,然后经脱酯、中和、水洗精制。按无水物计算,含C12H20O7不得少于99.0%。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清的油状液体。本品在乙醇或中易溶,在水中溶解。
相对密度 本品的相对密度(通则0601)在25℃时为1.135~1.139。
折光率 本品的折光率(通则0622)在25℃时为1.439~1.441。
鉴别 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通则0402)。
检查 酸度 取本品16.0g,加对麝香草酚蓝指示液显中性的乙醇16ml,混匀,立即加麝香草酚蓝指示液(0.1%的乙醇溶液)数滴,用滴定液(0.1mol/L)滴定至溶液显蓝色,消耗滴定液(0.1mol/L)的体积不得过0.5ml。
有关物质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N,N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30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1ml,置100ml量瓶中,用N,N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对照溶液;另取枸橼酸三乙酯和乙酰枸橼酸三乙酯对照品适量,加N,N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各约含30mg的溶液,作为系统适用性溶液。照含量测定项下的色谱条件,取系统适用性溶液1μl注入气相色谱仪,枸橼酸三乙酯峰与乙酰枸橼酸三乙酯峰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各1μl,分别注入气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的0.2倍(0.2%),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的0.5倍(0.5%)。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法1)测定,含水分不得过0.25%。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1%。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盐 取本品0.67g,加水23ml使溶解,加盐酸5ml,依法检查(通则0822法),应符合规定(0.0003%)。
含量测定 照气相色谱法(通则0521)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