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规医院有很多,包括: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等等,不过大部分的医院都是不能做迁户亲子鉴定亲子鉴定的,不管是深圳市哪家医院都需要有亲子鉴定相关资质才能做迁户亲子鉴定亲子鉴定,一般的医院是不提供亲子鉴定服务的,医院属于服务机构,非技术鉴定机构,部分医院是可以做亲子鉴定样本采集的,采集完成后样本还需要邮寄到当地的迁户亲子鉴定亲子鉴定中心办理,一圈兜兜转转还是到亲子鉴定中心办理,深圳市国权亲子鉴定中心可以做迁户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咨询。
深圳国权基因亲子鉴定咨询中心(深圳中检国权)
深圳市迁户亲子鉴定鉴定机构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梅路
深圳市迁户亲子鉴定鉴定机构电话:178-4105-2913
深圳市迁户亲子鉴定鉴定中心负责人:温主任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8:00
服务范围:深圳—(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及周边城市地区。
业务范围:上户口亲子鉴定咨询,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预约亲子鉴定咨询,入户亲子鉴定咨询,中考亲子鉴定咨询,高考亲子鉴定咨询,隐私亲子鉴定,胎儿孕期亲子鉴定等。
中心简介:深圳市国权基因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将DNA鉴定相关服务辐射至南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31个省 (市、自治区)。自成立以来,深圳市国权基因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鉴定的原则,做到严谨求实、独立公正、科学规范、准确客观,为各类公益实践活动提供了科学依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排名顺序不分先后,部分机构不确定能否做亲子鉴定,还需要根据业务范围选择)
2、机构名称:广东南天所司法会计(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
3、机构名称:广东龙城鉴定所(机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愉园新苑)
4、机构名称:广东宝龙司法会计鉴定所(机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愉园新苑)
5、机构名称:广东天恒建筑工程质量所(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
6、机构名称:广东众合所(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虹路)
7、机构名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临床所(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
8、机构名称:深圳市康宁医院法医所(机构地址:深圳市翠竹路)
9、机构名称:广东天平建筑工程造价所(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
10、机构名称:广东信诚建筑工程质量所(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
注意:鉴定机构资质或检测能力存在发生变动的可能,无法保证全部实时更新,仅供参考。
建议您在委托上述机构时重新核实机构地址、联系方式、鉴定能力、资质、业务范围等信息,保障自己的权益。
1、深圳正规医院有很多
包括: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等医院其实都是不可以做亲子鉴定的。在深圳做亲子鉴定还是选择正规做亲子鉴定的第三方机构为佳。
2、深圳市一次司法亲子鉴定是在2400-3200元左右;
深圳市做一次个人亲子鉴定是在2200-2600元左右;
深圳市做一次无创胎儿亲子鉴定是在4000-5000元左右。
迁户亲子鉴定亲子鉴定正常情况下是3-7天出鉴定结果,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影响价格的是否加急鉴定速度以及样本的特殊性。常见的亲子鉴定有三种:司法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以及无创胎儿亲子鉴定,不同的鉴定类型所需要的是不一样的,其中,
司法亲子鉴定:个人结婚
个人隐私亲子鉴定:无需提供提供含DNA遗传物质的常规样本即可
无创胎儿亲子鉴定:无需提供任何孕妇提供手臂静脉血作为样本,男方常规样本即可。
3、深圳市迁户亲子鉴定dna亲子鉴定准吗?
迁户亲子鉴定dna亲子鉴定是准确的,迁户亲子鉴定DNA亲子鉴定是最准确的亲权鉴定方法,如果小孩的遗传位点和被测试男子的位点(至少1个)不一致,那么该男子便100%被排除血缘关
系之外,即他不可能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如果孩子与其父母亲的位点都吻合,我们就能得出亲权关系大于99.99%的可能性,即证明他们之间的血缘亲子关系。
深圳市做迁户亲子鉴定亲子鉴定需要的材料分为两种:
一、个人隐私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是不公开的,只是让鉴定委托人自己知道结果,你有权选择不出示任何可以自己取样后送到鉴定中心,也可由工作人员取样。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上诉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二、司法亲子鉴定。这是完全公开的单亲鉴定,必须鉴定委托人与孩子两方。同意同时到场带齐相关有效包括等,由鉴定中心员工现场取样,由鉴定中心律师现场作证并开具证明。鉴定结果可以用作司法用途,也可以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国家2016年实施32号程序通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机构和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 国家标准;
(二)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 该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