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可以做DNA亲子鉴定的地方在哪里?重庆可以做DNA亲子鉴定的机构地址在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友谊路。今天小编整理了重庆15个可以进行亲子鉴定的地方,排名不分先后。部分机构可能无法进行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根据业务范围进行选择。希望这些信息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1、重庆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重庆亲子鉴定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友谊路
重庆亲子鉴定机构电话:15810027635
服务业务:上户口亲子鉴定咨询、司法dna亲子鉴定咨询、无创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中高考亲子鉴定咨询等;
服务范围:渝中区、万州区、涪陵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綦江区、大足区、渝北区、巴南区、黔江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
咨询预约时间:8:00~18:00(周一至周日都可咨询)
机构简介:国医基因为重庆及周边城市提供亲子鉴定服务,“专注基因科普,提供服务”是国医基因一贯宗旨。国医基因竭诚满足委托人的需求、提供亲子鉴定咨询,已成功解决了上千位客户的亲子鉴定相关问题,积累了良好口碑,是当地正规靠谱的亲子鉴定咨询机构。
注:医院不能提供亲子鉴定DNA检测服务,医院并无DNA鉴定等检测资质,无鉴定用的仪器和实验室。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实验室鉴定采样中心遍布全国31省份,600+城市,1000+医疗机构。采样中心工作人员均为持证医护人员,采集被鉴定人样本全程安全采样工作完成后,采样中心工作人员将样本送往鉴定实验室进行鉴定。医院采样中心并不能进行司法亲子鉴定采样,请咨询客服预约当地机构办理。
渝中区
1、国医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友谊路1号
江北区
2、国医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9号
南岸区
3、国医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水云路15号附52号
九龙坡区
4、国医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3号
沙坪坝区
5、国医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正街83号
大渡口区
6、国医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翠柏路102号
北碚区
7、国医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重庆市北酷区嘉陵村69号
渝北区
8、国医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楠竹路3号
巴南区
9、国医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工联一村一号
声明:部分采样中心已关闭,请咨询客服获取采样中心名单。以上机构信息来源网络,皆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内容不构成办理、咨询建议;如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其合法权益,可及时留言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在收到后将采取相应措施。
司法亲子鉴定:当涉及到法律程序的时,当事人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直接个人委托进行鉴定。要求被鉴定人至少为成年父亲和儿子组成,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2岁以上的青少年具有知情权,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无创产前亲子鉴定:就是通过抽取孕妇静脉血,利用基因技术来鉴定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通过母体的外周血可以提取到胎儿的DNA,通过DNA扩增技术,就可以得到足够量的DNA,这样就能完成亲子鉴定了。因为通过外周血提取DNA是安全的,无创的,所以也叫做无创产前亲子鉴定。
个人隐私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是指在保护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完成DNA亲子鉴定,具体表现为可以自己采集样本匿名邮寄到鉴定中心完成DNA亲子鉴定,不需要到鉴定中心来,工作人员也不知道委托人的信息。
重庆司法亲子鉴定费用:2400-3600一次
司法亲子鉴定是指需要把鉴定报告提供给、公证处以及出入境管理处等司法机构的一种鉴定,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活动必须遵循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司法亲子鉴定的结果可以用于上户口、打官司、出国等用途。
重庆个人隐私亲子鉴定费用:1800-2600一次:
个人亲子鉴定无需任何证明即可进行办理鉴定,不公开,只供委托人知道结果。你有权选择不出示任何可以自己取样送鉴定中心,也可以直接去鉴定中心由工作人员取样。个人亲子鉴定仅仅是用于确认亲子关系,了解是否是亲生。
重庆无创胎儿亲子鉴定费用:4500-6000一次:
无创产前胎儿亲子鉴定怀孕满6个星期及以上且孕妇身体无恙即可做,只需抽取孕妇手臂10ml静脉血从中抽取胎儿DNA样本信息与疑父进行亲子鉴定,也可以选择自行委托医院护士采样、预约鉴定中心工作人员采样、或到鉴定中心现场免费采样,一般5-7天出结果发报告。无创胎儿亲子鉴定可提前了解胎儿的亲生父亲。
(一)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收费实行指导价或定价管理。
(二)根据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收费,根据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收费,只适用于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