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办理国内商标注册申请的,南京商标注册*,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分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提交申请人身分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时,提交*复印件。以上材料每申请注册一件商标,需要提交一份。
2.《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时,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为国内或国外自然人时,需提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以上材料每申请注册一件商标,需要提交一份。
3.《商标委托代理协议》:申请人须与我公司签订加盖合同章的《商标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两份,商标注册,合同内容2页以上时,还需加盖骑缝章。
4.《商标申请信息确认书》: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人身分证明材料"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内容填写:申请人信息、准商标信息、准商标类别、准商标申请保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等。《商标申请信息确认书》可能包含于《商标委托代理协议》中。
及时保障经费。适应改革任务需求,加强商标业务经费和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适度调整商标申请单件成本,代理南京商标注册,按年度审查数量和质量及时核算拨付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经费。
(二十)建设人才队伍。努力推进商标审查审理队伍化建设,不断优化调整充实审查审理人员力量。支持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工作。开展总局相关司局与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干部双向挂职工作。强化商标辅助人员的长效管理和培训。
异议裁定结果编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 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会申请商标异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