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性说明
注意:1、设备的购买者或使用者应在表201、202、204、206规定 的电磁环境下使用设备,否则可能导致设备不正常工作。
2、便携式和移动式射频通信设备可能会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请在推 荐的电磁环境下使用设备。
警示:1、除设备的制造商提供的附件和电缆(要标注正文中附件和电 缆所在章节或表格)夕卜,使用规定外的附件和电缆可能导致设备发射的增 加或*扰度的降低。
2、设备不应与其它设备接近或叠放使用,如果必须接近或叠放使用, 则应观察验证在其使用的配置下能正常运行。
S*性能:正常输出调制电信号。
对于上表末列岀的发射机*大额定输出功率,推荐隔离距离d,以能m为单位, 可用相应发射机频率栏中的公式来确定,这里P是由发射机制造商提供的发射 机*大额定输岀功率,以瓦特(W)为单位。
注:1、在80 MHz和800 MHz频率点上,采用较高频范围的公式。
注:2、这些指南可能不适合所有的情况,电磁传播受建筑物、物体及*的吸 收和反射的影响。
a、固定式发射机,如:无线(蜂窝/无绳)电话和地面移动式无线电的基0站、业余无线电、 调幅和调频无线电广播及电视广播等,其场强在理论上都不能准确预知。为评定固定式射 频发射机的电磁环境,护眼仪厂家,应考虑电磁场的勘测。如果测得设备所处场所的场强高于上述适用 的射频符合电平,则应观测设备以验证其能正常运行。如果观测不正常性能,则补充措施 可能是必需的,比如重新调整设备的方向或位置。
b、在150 kHz?80 MHz整个频率范围,场强应低于3V/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