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油烟排风量的确定
为了保证净化效果,排烟系统造价,在实际设计时排烟风量要求严格按照排风罩的吸入风速计算,罩口的吸风速度通常不低于0.5ms。排风量通常用下式计算:
L=1000PH
式中:L — 排风罩排风量,m3h;
P — 罩口的周边长(靠墙的边不计),m;
H — 罩口至灶面的距离,m。
用上述公式计算出排风量后再按罩口面积核算罩口吸风速度,保证罩口吸风速度不低于0.5ms。
在实际的工程设计中,往往采用估算的方法,根据《民用建筑暖通空调设计技术措施》中对厨房通风量的规定,厨房通风量也可按如下换气次数确定:
中餐厨房:L = 40~50(次h);
西餐厨房:L = 30~40(次h);
职工餐厅:L = 25~35(次h)。
1. 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2. 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规范规定的储烟仓厚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3. 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20%,且不应小于500mm;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同时储烟仓底部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安全疏散所需的较小清晰高度。
厨房补风
由于厨房所在建筑物的格局以及厨房在建筑物中的位置不同,有条件的厨房应由建筑物的集中空调系统进行有序送风。但目前所遇到的大部分情况是建筑物没有设置厨房的送风系统。许多带餐厅、厨房等的建筑物,仅设计了集中采暖系统而无集中空调系统。当厨房处于工作状态时,排风系统投入运行,厨房内处于负压状态,新风来源包括室外新风渗透和餐厅的空气大量补入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