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特点
费用低。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南京商标注册代理,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七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南京商标注册,费用大幅度减少;
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7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6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
不但词语、标识等传统商标可获得注册,声音、气味、产品外观及构造等新型商标,也可申请注册;
一件商标申请多可涵盖3类商品或服务,超过3类的,每类费用须另加。
异议的手续编辑本段 填写《商标异议书》,填好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异议处理程序编辑本段 1、 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2、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
缩短商标检索盲期。调配增加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形式审查能力,按实质审查工作比例,鼓楼区商标注册,充实形式审查工作人员,南京商标注册,调整优化形式审查工作流程,明显缩短外网检索盲期。
(六)推广商标业务电子发文。整合精简现有400多种商标书式,推动商标业务发文逐步由纸质邮寄转化成电子发放。加快推进电子送达和电子注册证系统的建设,提高流程信息透明度,开通短信和邮件提示功能,取代和优化部分纸质发文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