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南京版权登记找哪家,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不法人单位由不法人单位主持,代表不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不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不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5,国家。
(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
(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
(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
(4)法人或不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不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一部作品的各类,只有在被用于谋取经济利益时才有市场交易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版权协议,由版权代理和律师进行具体的业务依法授权办理。
宣统二年(1910)清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是中国*部版权法。民国四年(1915)北洋军阀和民国十七年(1928)国民亦分别制订过版权法(当时均称“著作权法”) 。但这些法律并未起到保护作者权利的作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的十分关心作者的正当权益。1950年 9月全国出版工作会议通过的《关于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的决议》中规定:“出版业应尊重著作权及出版权,不得有翻版、、窜改等行为”;出版物“在版权页上,对初版、再版的时间、印数、著者、译者的姓名及译本的原书名等等,申请软件著作权多少钱,均应作如实记载。在再版时,应尽可能与作者联系,进行必要的修订”,如何版权登记,“稿酬办法应在兼顾作家、读者及出版家 3方面利益的原则下协商决定;为尊重作家的权益,原则上应采取卖绝著作权的办法。计算稿酬的标准,原则上应根据著作物的性质、质量、字数及印数”。该决议还规定,为适应培养建设人才的需要,对于篇幅过巨、销路不广的专门著作,由协助出版。这项决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关于保护作者版权的个政策性文件。随后,有关部门陆续颁发了书籍出版稿酬、剧本上演稿酬、电影故事片稿酬、节目录制稿酬等使用作品的付酬办法。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的大会第四次会议1986年 4月12日通过、1987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第94条规定:“公*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18条规定:“公*人的著作权(版权)……受到*窃、篡改、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版权登记,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次将版权保护写进国家民事法典。版权(著作权)包括的具体内容,将由版权法规定。1985年7月建立的国家版的权局正在起草版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