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第九条款(一)至第(十四)项修改为:“(一)油船和*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二)油船货物操作培训;(三)*船货物操作培训;(四)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五)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培训;(六)客船船员特殊培训;(七)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八)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九)船舶装载散装固体危险和*物质作业特殊培训;(十)船舶装载包装危险和*物质作业特殊培训。”在第九条第二款中增加二项,分别作为第(三)项、第(八)项,内容为:“(三)液化气船;”、“(八)液化气燃料动力装置船。”
第三十三条 培训机构使用模拟器进行培训的,模拟器功能和性能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定,其中,高薪就业,海船船员培训所使用的模拟器应当符合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的要求。
使用模拟器培训前,培训机构应当充分进行测试以确保其与培训目标相适应。
使用模拟器开展船员培训的教员,应当具有相应模拟器的实际操作经验,经过使用相应模拟器教学的培训。
第三十四条 开展船上见习或者知识更新培训的航运公司和相关机构,应当将船上培训计划、学员名单,负责指导和训练学员的船长及船员的名单、资历等信息报送海事管理机构。
武汉亿隆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一、船员招聘、培训和外派;二、办理各类船员培训、考试服务;三、为船东提供船员配备、船舶技术咨询、海事服务。我们一如既往的以诚信服务为宗旨,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广大船东和船员提供服务。
将第三十七条修改为:“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培训机构的船员培训情况开展随机抽查,但对经评估确认质量体系运行、培训质量和社会声誉良好的培训机构,可以降低随机抽查比例。抽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二)承担本期培训教学任务的教员情况和授课情况;(三)培训设施、设备、教材的使用、补充情况;(四)培训规模与师资配备要求的符合情况;(五)学员的出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