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提高产品的安全和卫生标准,我国已实行新的棉籽油、葵花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油大豆油、花生油等食用植物油*标准,对不符合新标准规定的用油,将逐步禁止销售。
食用油检测相关标准:GB/T 1534 花生油GB/T 1535 大豆油GB/T 1536 菜籽油GB/T 1537 棉籽油GB 2716-2005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LS/T 3249-2017 中国好粮油 食用植物油GB 10146-2015 食品安全*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 2761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GB 2762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新标准试样用提取,提取液经固相萃取或分散固相萃取净化。新标准列举了5种样品类型的前处理方法,除含水量较多的蔬菜水果和食用菌外,其他如谷物、油、茶叶等含水量低的样品在加提取前均需加一定量的水。蔬菜水果、食用菌和谷物无需净化只需置换,油料作物、坚果和植物油需经过QuEChERS净化,基质更复杂的茶叶和调味料则需经过固相萃取柱净化。
感官鉴别不仅能直接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在宏观上出现的异常现象,而且当食品感官性状发生微观变化时也能很敏锐地察觉到。例如,食品中混有杂质、*、发生霉变、沉淀等不良变化时,人们能够直观地鉴别出来并作出相应的决策和处理,而不需要再进行其他的检验分析。尤其重要的是,当食品的感官性状只发生微小变化,甚至这种变化轻微到有些仪器都难以准确发现时,通过人的感觉,如嗅觉等都能给予应有的鉴别。可见,食品的感官质量鉴别有着理化和微生物检验方法所不能替代的优越性。在食品的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中,内容一般都是感官指标,营养成分检测机构,通过这些指标不仅能够直接对食品的感官性状做出判断,而且还能够据此提出必要的理化和微生物检验项目,以便进一步证实感官鉴别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