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仓库新建、改建、扩建是否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危险废物仓库属于贮存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因此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废物仓库都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必须遵守的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不能代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前者是评价技术,环境影响评价费,后者是进行评价的法律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的法律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黄山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技术 ,是强化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对确定经济发展方向和保护环境等一系列重大决策上都有重要作用。环境影响评价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
1、保证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
2、指导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
3、为区域开发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导向
4、促进相关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