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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级大豆磷脂 供符合药典标准 1kg起发

面议 中国 陕西 西安 莲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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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30-76-0]
  大豆磷脂系从大豆中提取精制而得的磷脂混合物。按无水物计算,含氮(N)应为1.5%~2.0%,磷(P)不得少于2.7%,磷脂酰不得少于45.0%,磷脂酰乙醇胺不得过30.0%,磷脂酰和磷脂酰乙醇胺总量不得少于70%。
  【性状】 本品为至棕色的半固体、块状体。
  本品在或乙醇中易溶,在中不溶。
  酸值 本品的酸值(通则0713)应不大于30。
  碘值 本品的碘值(通则0713)应不小于75。
  过氧化值 本品的过氧化值(通则0713)应不大于3.0。
  【鉴别】 (1)取本品约10mg,加乙醇2ml,加5乙醇1~2滴,即产生白色沉淀。
  (2)取本品0.4g,加乙醇2ml,加钾(取8g,加20ml使溶解;另取碘化钾27.2g,加水50ml使溶解,合并上述两种溶液,用水稀释至100ml)1~2滴,即产生砖红色沉淀。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法)测定,含水分不得过1.5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盐 取本品1.0g置于100ml标准磨口锥形瓶中,加入5ml,加热至样品炭化,滴加浓溶液,至反应停止后继续加热,滴加浓溶液至溶液无色,冷却后加水10ml,蒸发至浓烟消失,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二法),应符合规定(0.0002%)。
  铅 取本品0.1g,精密称定,置聚消解罐中,加5~10ml,混匀,浸泡过夜,盖上内盖,旋紧外套,置适宜的微波消解炉内,进行消解。消解完全后,取消解罐置电热板上缓缓加热至棕红色蒸气挥尽并近干,用0.2溶液转移至10ml量瓶中,并用0.2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同法制备空白溶液;另取铅单元素标准溶液适量,用0.2溶液定量稀释制成每lml中含铅0~100ng的对照品溶液。取供试品和对照品溶液,以石墨炉为原子化器,照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通则0406法),在283.3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应符合规定(0.0002%)。
  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05与通则1106),每1g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不得过10cfu,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过10cfu,不得检岀大肠埃希菌;每10g供试品中不得检出沙门菌。
   【类别】 口服用药用辅料,乳化剂,增溶剂等。
  【贮藏】 密封、避光,低温(-18℃以下)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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