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价值=*价值 企业的* 优先股 少数股东权益-现金-*
*价值代表了普通股持有股东的利益,*、优先股和少数股东权益代表了其他*人的利益。因此,该公式包含了所有*人。
优先股类似与负债*,公司每年以固定数额的股息分配给这类*人,无论公司的经营成果怎样。
公式中后减掉"现金与*"两项,是因为这不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因为现金是*相反的一面。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转让需按照公允价值进行。无论是关联方间的*转让还是第三方间的*转让,都应当采用*的公允价值来确定转让收益。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有许多*转让,特别是关联方间的*转让,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进行,从而减少甚至不产生转让收益,进而降低、逃避*。部分税务机关已意识到上述问题的存在,并在关联交易的税务稽查中对*转让尤其是按成本或者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进行的*转让给予特别关注。
*价值(Equity Value, E)
*价值所反映的是一家企业对股东的价值,每家上市公司股份都有一个明确的市场价格,企业总的对外发行股份数量乘上现在每股的市价就得到了*价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值",反映了企业对股东而言企业整体业务的价值。
绿专资本表示*价值计量不仅关系股东利益,而且还影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采用不同的方法计量股东权益,必然导致不同的结果,项目*风险及盈利能力分析报告费用,根据资产价值属性选择恰当的方法计量股东权益价值尤为关键。现行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由于所有者权益的属性与计量模式之间存在逻辑上的缺陷,建议采用单一现行市价计量模式计量,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交换价值,客观、准确反映所有者权益的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