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采取补贴的方式鼓励市民购买新能源车,有助于提升市民接受新能源车,加速新能源车的普及。但如果缺乏有效的充电网络、配套和长期发展的政策保障,就容易出现政策“上粗下细”,新能源产品很难得到百姓青睐与追捧,便不能普及和广泛运用,*达到低碳、环保、节能的效果。
这里想说的就是有关方面要有“提前量”意识,即为新能源产品的发展预留一定的增长空间,从而避免关键性末端服务跟不上,让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落了空、推不动。节能降耗是个全民性系统性工作,仅靠*财政一家来推,交流充电桩维修,很难达到预期效果,而应该发动全社会的力量,交流充电桩安装,集中去办好这件事情。
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要求新建小区车位100%须配建充电桩、办公类建筑至少25%车位须规划配建充电桩,还是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年底全覆盖,终还是依靠*政策调控、社会力量的支持,公众绿色环保行动来共同完成新能源产品的推广、使用。这就需要有一定的“提前”预判与设计。
根据我国在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车、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等领域的汽车增长趋势,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经测算,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超过20万辆,电动出租车超过30万辆,电动环卫、物流等*车超过20万辆,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超过430万辆。
结合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所,交流充电桩厂家,适当补充*占地的充换电站,新建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卫与物流等*车充电站。
简单来说,交流充电桩需要借助车载充电机来充电,宿州交流充电桩,直流快速充电桩不需要这个设备。二者在充电速度上差别较大,一辆纯电动汽车(普通电池容量)完全放电后通过交流充电桩充满需要8个小时,而通过直流快速充电桩仅需要2到3个小时。交流充电桩给电动汽车的充电机提供电力输入,由于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并不大,所以不能实现快速充电。直流快速充电桩是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可以为非车载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提供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直流充电桩可以提供足够的功率,输出的电压和电流调整范围大,可以实现快充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