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是中国强制性产品*的简称。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制度。**认可监督管理*统一负责*强制性产品*制度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二)*强制性产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的*机构*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产品共有132种。
3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仔细看会发现多个椭圆形的“CCC”暗记。每个3C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在发放强制性产品*标志时,已将该编码对应的产品输入计算机数据库中,消费者可通过*质量*中心进行编码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