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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办理普惠制产地证FORM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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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制产地证FORMA适用: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白俄罗斯、保加利亚、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乌克兰、新西兰、挪威、瑞士、罗马尼亚、土耳其。

普惠制产地证FORMA填制要求:

一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别

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经我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

第二栏:受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该栏填写受货人名称、地址、国名,即提单通知人或*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受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三栏:运输方式及路线

该栏填写装货和到货地点(始发地必须是中国国内的港口或城市,目的地必须是给惠国城市或*)、离境日期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陆海联运等)。

第四栏:供*使用

申请人不用填写此栏。由机构在本栏填写。

第五栏:商品顺序号

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款号的可按顺序分列“1”、“2”、“3”……。该栏可留空。

第六栏: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与唛头一致,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此栏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和地区制造” 或“见提单”、等的字样。

第七栏: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填写商品的名称,应据商品的用途及所用材料给予商品详细的描述。商品的描述以能确定H.S.税目号为准。包装数量应包含各种商品的数量及总数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nude cargo)”。若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总数量应用英文大写数字和阿拉伯数字表示,并标明货物包装种类或度量单位。应加上截止线,以添加*内容。国外*要求填具合同、*号码等内容的,可加在截止线下方空白处。

第八栏:原产*准

此栏是国外海关审证的核心项目,必须认真审核。

(一)完全为中国原产产品,不含任何进口成份,出口到所有给惠国均填“P”。

(二)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须符合原产*准)

1、产品出口到欧盟27国、瑞士、挪威、土耳其、列支敦士登、日本等国,填写“W”加商品的H.S.四位数编码。例如:“W”95.03。

2、产品出口到加拿大,其进口成份不得超过出厂价的40%,只填“F”,不填HS编码。

3、产品出口到澳大利亚、新西兰,此栏可留空或填“W”加商品的H.S.四位数编码。

4、产品出口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前苏联*,其进口成份不得超过离岸价的50%,填写“Y”字样,并在字母后面打上进口价值占离岸价的百分比。例如:“Y”45%。

第九栏:毛重或其他数量

此栏填写商品的计量单位,如“只”、“件”、“匹”、“双”等。计量单位应依据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以重量计算的,则填毛重;只有净重的,填净重即可,但要标上:“N.W.(NET WEIGHT)”。

第十栏:号及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为避免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年度要打四位数。

第十一栏:当局的证明

此栏由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审签人签名必须清楚且保持与备案笔迹的一致,并留有足够的位置。*与签名不可重叠。此栏日期不得早于第十栏日期和第十二栏申请日期。

第十二栏:出口商的申明

此栏应有出口国名“中国”和进口国国名,进口国国名必须与第三栏目的港一致。运往欧盟的货物,进口国不明确时,此栏可填“EU”。申请人须在此栏签名并加盖经检验检疫局注册的单位*,填写申报地点和申报日期。此栏的申报日期不得早于第十栏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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