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商标注册使用许可备案怎么办理?
怎么规避重新申请东莞商标注册使用许可备案?商标备案需要重新报备的有以下6种情况!
1.变更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的;
2.许可使用的商标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3.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县级工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人名义变更的;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
5.变更许可使用商标的期限的;
6.被许可人名义变更的。
商标的转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法律风险:
一、东莞商标注册后转让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他人以欺骗或者不正当手段冒充所有人转让商标的行为不具有效力。
二、转让两人以上的共有商标时,必须经过所有权利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转让。
三、商标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经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则必须是拥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并且被转让商标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范围内。
怎么进行商标注册
一般来说,在商标注册前需要进行商标注册,以查看其是否与注册商标相似。如果想要注册为商标的标志类似于注册商标的文字和图形,则需要通过添加词语来改变词语。或者修改图形设计,实现商标效果的显著差异,避免由于商标近似而导致注册失败。
商标局在商标局初审阶段拒绝商标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向商事法官提交审查,因为在审查中存在不可避免的主观因素。商标,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近似的商标错误判断。在再审中,法官将有更为严格和客观的审查程序,因此再审是解决商标近似的有效途径之一。
商标审后三个月的公告期,在公告期满后,商标异议的个商标所有人有异议的,商标局将在异议结束后予以复核。在商标注册的基础上,由原商标持有人宣布注册无效,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事法官提出异议和复审。
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后,发现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应当近似商标。商标局可以在公告期间向其他商标申请者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