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实施
(一)试点单位服务提供的各个环节应有标准可依,标准齐全。标准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与本行业、本单位有关的*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应得到有效实施,工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率达到90%;
(三)试点单位的服务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服务标准化试点,服务行为规范,顾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形成具有行业特点与优势的服务品牌。
标准化试点分为国1家级试点和省级试点。国1家级试点工作由*标准化管理委1员会和*发1展和改革委1员会牵头*和管理,并会同国1务院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省级试点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和管理,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国1家级试点原则上应在省级试点工作成功的基础上建设。*1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由*标准化管理委1员会和*1发展和改革委1员会统一*、国1务院有关部门业务指导,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标准化试点的复查
复查工作由*标准化管理委1员会统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复查对象为已获得“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证书且有效期届满的单位。复查工作应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铜陵标准化试点,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建立长效机制。“服务标准化单位”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试点单位可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交《服务标准化单位复查自检报告》(见附件5)和《服务标准化单位复查申请表》(见附件6)。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