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1日起,28种进口*将实现零关税,其中包括了*药品。这也意味着,今后,老百姓在购买和使用这些*时有望享受到20%的价格优惠,缓“*贵”的难题。
自实行全国通关一体化以来,已进行部分接单,
包括广州(黄埔新港/老港,南沙,新沙、花都),厦门,青岛,上海,天津、深圳,宁波,珠海等口岸都在大范围的接单,详情咨询进口部:尹先生 17781864065 *1710907701
一、 *报关报检清关攻略流程
1.进口商检。进口单位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申请《*通关单》。
2.进口单位持《*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凭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出具的《*通关单》,*的报关验放手续。
二、进口备案
报验单位应当填写《*报验单》,需要提供《*注册证》《医疗产品注册证》、《*批件》、《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产地证、装箱单发、购货合同、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样式的全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填写《*报价单》
2. 审查上述。审查合格后,口岸药监局向口岸药检所发出《*口岸检验通知书》同时向海关发出《*抽样通知书》
3. 抽样检查合格后在通关单上注明抽样检查
经其他*或者地区转口的*,需要同时提交从原产地到各转口地的全部购货合同、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等。
备注:《*注册证》是进口单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三、报关规范:
1、向海关申报进口列入《*目录》中的药品,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通关单及其他有关单据。
2、*通关单仅在该单注明的口岸海关使用,并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证面内容不得更改。
3、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列入《*目录》的药品,不论用于何种用途,均须事先申领*通关单。一般药品出口目前暂无特殊的管理要求。
已具备了专门报关行应有的、完整的各项职能,
包括咨询岗,单证组,报关组,车辆调度等,
能为您提供专门的进出口报关和一条龙通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