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建设 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119号)文件精神,加快“中国声谷"建设,现*开展2019年“中国声谷”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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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体范围
在“中国声谷”产业园入驻、备案(有入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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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类别
(一)支持原始技术*
1.首版次软件研发项目
*研发形成新模式、新业态、新功能的首版次软件项目。
2. 数据研发*项目
基于数据采集、处理、训练、工具开发及购买等数据研发*项目。
(二)支持**做大做强
3.**实施基础技术*和产业链核心项目
**公共技术开放平台建设、主导软硬件产品开发、产业链培育配套和兼并重组等项目。
(三)支持产业集聚发展
4.技术*服务综合体和产业发展共务平台建设项目
5.“平台+赛道”*产品研发项目
应用中国声谷公共平台技术研发智能语音和人工智能*产品项目。
6.技术*产品产业化项目
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类软件、发明专利、软硬一体化等技术*产品产业化项目。
7.引资引智引技类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
引进国内外行业**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
(四)支持人才培养和引进
8.初创人工智能实训室项目
9.双创空间“团队+项目”创业项目
(五)强化其他要素支持
10.拓展“中国声谷”产业发展园区项目
建设“中国声谷”产业*孵化园、众创空间、产业园、*区(智慧小镇)、*产品消费体验促销中心等项目。
其他称号类、荣誉类事后奖励以及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项目不纳入编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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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已列入2017年、2018年各批次“中国声谷”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中,于2018年7月-2019年7月竣工的项目以及目前仍在建的项目也可申报本批次计划;
(二)*的项目计划均由所在市经信局*申报;
(三)请于8月12日(周一)下午下班前,按照附件格式分类收集汇总,以纸质文件(一份,附项目汇总表)报送我办(高新区管委会1413声谷办),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名需添加公司名称后,发
(四)申请2019年“中国声谷”建设专项资金原则上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不予申报(称号类、荣誉类事后奖励以及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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