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点和检查点点位测定中误差,应符合表4.8.4的规定。"
"沉降观测应设置沉降基准点。特等、一等沉降观测,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其他等级沉降观测,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基准点之间应形成闭合环。
沉降基准点的点位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准点应避开交通干道主路、地下管线、仓库堆栈、水源地、河岸、松软填土、滑坡地段、机器振动区以及其他可能使标石、标志易遭腐蚀和*的地方。
密集建筑区内,基准点与待测建筑的距离应大于该建筑基础深度的2倍。
二等、三等和四等沉降观测,基准点可选择在满足前款距离要求的其他稳固的建筑上。
对地铁、高架桥等大型工程,以及大范围建设区域等长期变形测量工程,宜埋设2个~3个基岩标作为基准点。
沉降工作基点可根据作业需要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作基点与基准点之间宜便于采用水准测量方法进行联测。
当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联测时,相关各点周围的环境条件宜相近。
当采用连通管式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时,工作基点宜与沉降监测点设在同一高程面上,偏差不应超过10mm。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应在不同高程面上设置上下位置垂直对应的辅助点传递高程。
沉降基准点和工作基点标石、标志的选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准点的标石应埋设在基岩层或原状土层中,在冻土地区,应埋至当地冻土线0.5m以下。根据点位所在位置的地质条件,可选埋基岩水准基点标石、深埋双金属管水准基点标石、深埋钢管水准基点标石或混凝土基本水准标石。在基岩壁或稳固的建筑上,可埋设墙上水准标志。
工作基点的标石可根据现场条件选用浅埋钢管水准标石、混凝土普通水准标石或墙上水准标志。
沉降基准点观测宜采用水准测量。对三等或四等沉降观测的基准点观测,当不便采用水准测量时,可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
"检测范围
本次受委托检测范围分别为某小区四幢住宅,分别为7号楼、10号楼、12号楼和14号楼,本次仅对房屋外立面及楼梯间进行检测。受检房屋平面位置详见图2-1。
检测主要内容
本次检测鉴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检查房屋图纸资料;
确认房屋圈梁、构造柱的布置情况;
对主要材料强度进行检测;
房屋倾斜测量;
外墙完损检查;
外墙排烟管道的、分布情况。
"
"评定的标准及依据
&nbs*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上海市标准《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
上海市标准《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08-804-2005)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
委托方提供的图纸资料
现场调查、检测结果"
"房屋完损检测情况
为了解房屋完损状况,检测人员对受检房屋外墙以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墙面进行了完损检测,主要检测结果如下。
5.1 7号楼
检测结果表明7号楼房屋完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西侧三~四层外墙粉刷层空鼓、剥落、霉变,见照片5;西侧围墙与主体结构竖向脱开,缝宽19mm,见照片6;南侧围墙粉刷大面积不规则裂缝,龟裂,见照片7~8;东侧围墙与主体结构竖向脱开,缝宽20mm,见照片9;东北角外墙墙体竖向裂缝宽1~2mm,长1.2m,见照片10;北侧墙体底部与地坪脱开,承重墙下部出现空洞,见照片11;楼梯间墙面粉刷不同程度剥落、开裂、霉变;*门锈蚀严重。
其中,北侧墙体底部存在空洞,可能对上部整体结构不利,建议进行必要处理,上部承重构件未见明显结构性损伤。
墙面粉刷均发现有不同程度的开裂、剥落、空鼓、霉变等现象,主要为材料收缩及老化等因素导致。北侧墙体底部存在空洞,主要为相对不均匀沉降导致,可能对上部整体结构不利,建议进行必要处理,上部承重构件未见明显结构性损伤。"
"5.2 10号楼
检测结果表明,10号楼房屋完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西侧外墙粉刷层空鼓、剥落,见照片31;北侧墙面多处渗水,粉刷层空鼓、剥落;南侧围墙粉刷层剥落;东侧围墙与主体结构脱开,缝宽3cm,见照片34;楼梯间墙面粉刷不同程度剥落、开裂、霉变,见照片35~40。
墙面粉刷均发现有不同程度的剥落、空鼓等现象,主要为材料收缩及老化等因素导致。围墙与主体结构脱开,主要为材料收缩及相对不均匀沉降导致。房屋未见有明显的相对不均匀沉降导致的墙体开裂现象。综合以上损伤的分布形式及特征可以判断,房屋损伤均为非结构性损伤,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安全。
咨询热线:1347258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