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标的主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四类作用,分别是:
①指示航道:形式有标示航道的界限(如侧面标)、指示航道的*线(如安全水域标)等;
②船舶*:利用固定的确知位置的航标(如灯塔)测定船位;
③标示危险区:指示危险物位置,供避离危险物用的航标(如方位标志);
④其它专门用途:标示某些特殊水域(如锚地、禁区、渔区、施工区、测速场等)。
固定航标
固定航标设置在海岸、水中礁石上和浅水区,其位置固定不动。又分为灯塔、灯桩、立标三类。
⑴灯塔(Light house):一般设置在重要位置,如显著岬角、港湾入口处、重要航道附近以及孤立危险物上。灯塔大多有专人看守,工作可靠,内河助航标志 标准,海图位置准确,是陆标*的良好标志(见下图)。灯塔有引人注目的形状和颜色。灯塔的灯高一般均较高且装有强光灯,以其特定的光色和光质作为识别特征,夜间能在较远的距离上被及时准确发现。灯塔多附设雾号。有的灯塔附设有音响信号、无线电信号等。
⑵灯桩(light beacon):一般设置在航道附近的岸上或浅水处,以及孤立的礁石上或港口附近的阻浪堤上,常用于港内避险和导航。灯桩大多无人看管,结构比灯塔简单,海区桥梁助航标志,多为柱状或铁架结构。灯桩灯光强度较弱,一般无灯光初显和初隐。灯桩在海图上的位置准确,也是良好的*陆标。
⑶立标(beacon):大多设置在浅水区及水中礁石上,用以标示沙嘴和浅滩尽头以及礁石等较小碍航物,无发光灯,zhuan供白天导航和避险。设在岸上的立标多作为导标或叠标,用于船舶进出港导航以及测定船舶运动性能和罗经差等。立标结构更简单,杆状,内河助航标志批发,其顶部带有球形或三角形等标志。
主要作用
1指示航道在岛岸明显处,设置引导标志,或在水上设立浮标、灯浮及灯船等,福建助航标志,引导船舶沿航标所指示的航道航行。
2供船舶*利用设置在陆上的航标测定船位。
3标示危险区标示航道附近的沉船、暗礁、浅滩及其他危险物,指引船舶避开这些危险物。
4供特殊需要标示锚地、检疫锚地、测量作业区、禁区、渔区,以及供船舶测定运动性能和罗经差使用的水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