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代:即鉴别某件古瓷的相对烧造年代,又叫"分期断代"、"器物排队",古瓷中,多数器物上没有落年款,有的器物上落有年款的。前者首先是解决断代问题,后者有辨别真伪的问题和伪品的仿造年代问题。对景德镇古瓷的断定,一般要求按如下时代来区分:五代,宋朝早期、中期、晚期,元朝前半期、后半期,明朝与清朝要求按照帝王年号来分期。但按照帝王年号分期是为了表述上的方便,决不意味着产品所具的特征是随着帝王的更换而变化的,而是随着新工艺、新材料的出现、人们审美观和生活习惯的变化、陶工的一代代地更新而渐渐变化着的,是沿着继承、*、再继承、再*的艺术发展常规变化着的。所以我们在断代时,掌握产品演变的总趋势是非常重要的。
断真伪:名窑产品影响其他窑口的生产,这是在商品生产中常见的事,如景德镇五代生产的"蟹壳"青釉瓷,在胎、釉、造型等方面都深受越窑青釉瓷的影响,但这并非仿古生产,从古瓷鉴定角度来说,是属于窑口的问题,不属断真伪的内容。断真伪是区分有意*前代产品的赝品。即把"仿古器"与"真器"识别出来。景德镇明朝成化御窑厂仿宋朝龙泉哥窑纹片瓷****似。正德时开始写"宣德年制"等寄托款,嘉靖、万历以来更盛。清朝雍正、乾隆仿古瓷的水平很高,唐英所督造的御窑厂,"仿肖古名窑诸器,无不媲美,仿各种名釉,无不巧合。"(《景德镇陶录》)。清末和民国,仿古生产有不少专门的小作坊,有的达到了乱真水平,此时的对外货易也几乎成了古董贸易了。解放以后,仿古瓷生产仍然是瓷业生产中的一部分。这样一来,致使传世的"古瓷"中赝品充斥,鱼目混珠。我们在古瓷鉴定时就要认真去做"去伪存真"的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