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银币长须龙壹圆,清宣统三年(1911)天津造币总厂铸。清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局为分厂。
这种币制以黄金定价格标准,但国内实际流通的是银元,银元按*流通,是黄金的价值符号。在金本位制尚无实行条件时,当时普遍主张先实行银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产生了*单位的“两元之争”。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有人主张重七钱二分,即以元为单位。
大清银币长须龙壹圆,清宣统三年(1911)天津造币总厂铸。当时清欲统一币制,聘请海外*技师精心设计制造了这套宣统三年大清银币,计有六、七种版式,长须龙是其中之一。新币刚试铸成功,正逢武昌起义,于是大部分新版银币胎死腹中,只留有少量样币。长须龙因背面龙首之须特长而得名,属于试样性质,因图案精致、存世稀少而受人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