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产生单位将废催化剂提供或委托给无危废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单位须持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才能运走废催化剂。
废催化剂在厂区内贮存和转移过程中,要加强防水(不能淋雨,尽量室内放置)、防压等措施,减小脱硝催化剂人为损坏。废催化剂在厂内仓库存放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经营单位
从事废催化剂收集、贮存、再生、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办理废催化剂的危废许可证。禁止无危废许可证或者不按照危废许可证规定从事废催化剂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山东博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成了600m3/a失效脱硝催化剂再生处理生产线,近期将开展再生业务;山东博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计2014年第4季度投产,辽阳脱硝催化剂,形成年产10000m3再生催化剂生产线。
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SCR脱硝催化剂行业深度调研与未来发展趋势报告》显示,目前SCR脱硝催化剂的生产能力,是指将钛钨粉、硅粉、粘土等原材料,经过混炼、陈腐、过滤、挤出、干燥、煅烧、切割、包装等一系列工序,生产制造成为全新的SCR催化剂的生产能力。而随着3-5年后脱硝催化装置失去活性,需要对其进行再生或回收。由于*失去活性的废旧脱硝催化装置属于危险固废,需要对其进行回收并作无害化处理,行业存在回收处理废旧脱硝催化装置的延伸需求。
预测2015年催化剂再生量为22000m3,而该年度国内大产能为21600m3,2017年后每年再生和换装将达到15~20万m3,其中再生量可达7.5~10万m3,而国内大产能为60000m3,尚不能满足再生市场的需求。
综上所述,目前脱硝催化剂再生项目实施十分有益,也是势在必行的。因为:①*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催化剂再生提供了政策保障;②全国脱硝催化剂再生市场潜力巨大,为脱硝催化剂再生提供良好的应用前景。
脱硝催化剂市场竞争已现潮涌
伴随着工程市场渐渐启动,占工程总成本40%以上的脱硝催化剂领域被看作另一片蓝海。据了解,目前国内尚无完全自主研发的催化剂生产工艺,脱硝催化剂混炼,技术多从日本和美国引进,企业进入该产业领域技术门槛相对较低。加目前,国内从事脱硝催化剂生产的企业已达10余家。
催化剂平均每3年要更换一次,有分析测算,“十二五”期间脱硝催化剂市场对催化剂的需求量每年将达到10-12万立方米,脱硝催化剂工艺,市场规模高达500亿元。目前国内启动实施的脱硝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在催化剂工艺选择上亦采取单独招标制,从而可能进一步加剧催化剂市场的无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