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摩擦色牢度检测标准及原理
纺织品在使用过程中经常要与其他物体进行摩擦,有时这种摩擦还是在湿态情况下进行的,若染料的染色牢度不好,在摩擦过程中就会沾染其他物品,所以应对纺织品的耐摩擦色牢度进行要求。摩擦过程中主要是沾染其他物品,故耐摩擦色牢度只有沾色,而无变色。
1.检测标准
ISO 105-X12-2016《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JIS L 0849—1996《耐摩擦色牢度试验方法(ADP ISO 105-X12:93)》
DIN EN ISO 105-X12-2002《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AATCC 8-2001《耐摩擦色牢度: AATCC摩擦仪法》
GB/T3920-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2.检测原理
将试样分别用一块干的纯棉标准摩擦布(棉贴衬)和一块湿的纯棉标准摩擦布(棉贴衬)按规定的压力、速度进行摩擦,对摩擦布的沾色用沾色用灰色样卡(GB 251)进行评级。
3.检测方法
(1)用夹紧装置将试验样品固定在试验机底板上,使试样的长度方向与仪器的动程方向一致。
(2)干摩擦:将干摩擦布固定在试验机的摩擦头上,使摩擦布的经向与摩擦头运行方向一致。在干摩擦试样的长度方向上,在10s内摩擦10次,往复动程为100mm,垂直压力为9N。
(3)湿摩擦;更换试样,用湿摩擦布按(2)所述重复操作。
湿摩擦布必须用三级水浸湿,并放人滴水网 或使用轧液装置 ,使其含水量在95%—105%,摩擦结束后,在室温下晾干。
(4)去除摩擦布上的试样纤维。
(5)用灰色样卡评定上述摩擦布的沾色级数。
耐汗渍色牢度检测
1、原理
纺织品试样与一或二块规定的贴衬织物贴合一起,浸入水中,挤去水分,置于试验装置的两块平板中间,承受规定压力。干燥试样和贴衬织物,用灰色样卡评定试样的变色和贴衬织物的沾色。
2、设备和*
2.1 试验装置:由一副不锈钢架构成,架内匹配一块质量为5kg的重锤,底部为60mm×115mm,使置于约60mm×115mm×1.5mm的玻璃或*树脂板间的40mm×100mm试样受压12.5kPa。试验装置应保证当试验时重块取出,仍能保持试样受压12.5kPa不变。
如组合试样尺寸不足40mm×100mm ,重块施加于试样的压力仍应为12.5kPa。
注1:能获得相同结果的其他装置,亦可使用。
2.2烘箱:温度保持在37℃±2℃。
2.3 三级水(按GB/T6151-1997,8.1)
2.4 贴衬织物(按GB/T6151-199,8.2),按4.4.1或4.4.2,任选其一。
2.4.1一块符合于GB11404的多纤维贴衬织物。
2.4.2二块符合于GB7564~7568 相应章节的单纤维贴衬织物。
一块用试样的同类纤维制成,另外一块则由表1规定的纤维制成。如试样为混纺或交织品,则一块用主要含量和纤维制成,服装检测*,另外一块用次要含量的纤维制成。或另作规定。
表1 单纤维贴衬织物
一块是: 另外一块是:
棉 羊毛
羊毛 棉
丝 棉
亚麻 羊毛
粘纤 羊毛
醋纤或三醋酯 粘纤
聚酰胺 羊毛或棉
聚酯 羊毛或棉
腈纶 羊毛或棉4.4.3 如需要,用一块不上色的织物(如聚*类)。
2.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应符合GB 250;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应符合GB 251。
3、试样
如样品是织物,按下述方法之一制备试样:取40mm×100mm试样一块,正面与一块40mm×100mm多纤维贴衬织物(4.4.1)相接触,服装质量*,沿一短边缝合,形成一个组合试样。取40mm×100mm试样一块,夹于两块40mm×100mm单纤维贴衬织物(4.4.2)之间,沿一短边缝合,形成一个组合试样。5.2 如样品是纱线或散纤维,取纱线或散纤维约等于织物总质量之半,按下述方法之一制备试样:夹于一块40mm×100mm多纤维贴衬织物及一块40mm×100mm染不上色的织物(4.4.3)之间,沿四边缝合(按GB/T6151-1997,9.3.3.4),形成一个组合试样。夹于两块40mm×100mm规定的单纤维贴衬织物之间,沿四边缝合,形成一个组合试样。
4、操作程序
4.1组合试样在室温下置于三级水(4.3)中,完全浸湿。倒去溶液,平置于两块玻璃或*树脂板(4.1),放于预热的试验装置中,服装*内容,受压力12.5kPa。
注2:每台试验设备,可装多至10块试样,每块试样间,用一块板隔开。
4.2 带有组合试样的装置(4.1),放入烘箱(4.2)内,于37℃±2℃下处理4h。
4.3 展开组合试样,使试样和贴衬仅由一条缝线连接,(如需要,断开所有缝线),悬挂在不超过60℃的空气中干燥。
注3:发现有风干的试样,必须弃去,重做。
4.4 用灰色样卡(4.5)评定试样的变色和贴衬织物的沾色。
pH计标定
注意事项
1.经标定后,*,“*”键及“斜率”键不能再按,如果触动此键,此时仪器pH指示灯闪烁,请不要按“确认”键,而是按“pH/mV”键,使仪器重新进入pH测量即可,而无须再进行标定。
2. 标定的缓中溶液一般第yi次用pH=7.01或6.86的溶液,第二次用接近被测溶液pH值的缓冲液,如被测溶液为酸性时,缓冲溶液应选pH=4.00或4.01;如被测溶液为碱性则选pH=10.01或9.18的缓冲溶液。
3. 用两种缓冲溶液标定为两点校准,用三种缓冲溶液标定为三点校准。我们实验室规定每天至少一次三点校准。
4. pH电****不用时不要浸在被测液和水中,要套在装有3mol/L的Kcl溶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