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减速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9147—88),本产品具有承载能力大,传动*,输出扭矩大,工作平稳,寿命长,体积小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冶金、矿山、起重、化工、建筑等行业,其工作环境为—40℃~+40℃。输入轴转数不大于1500转/分,高速轴可正反运转。
主要包括:CWU 蜗杆在下型 CWS 蜗杆在侧型 CWO蜗杆在上型
中心距有16种a=63、80、100、125、140、160、180、200、225、250、280、315、355、400、450、500。
传动比有12种i=5、6.3、8、10、12.5、16、20、25、31.5、40、50、63
标记示例:
减速机的安装、使用与维护
1.减速器的主动轴直接与电机联结时推荐采用弹性联轴器,减速器被动轴直接与工作机联结时推荐采用齿式联轴器或其他非刚性联轴器。
2.减速器的主动轴线和被动轴线与联接部分的轴线保证同心,其误差不得大于所用联轴器的允许值。
3.减速器安装使用时手转动必须灵活,无卡住现象,蜗杆轴承和蜗轮轴承的轴向间隙应符合技术要求的规定。
4.安装好减速器在正式使用前,应进行空载及部分额定载荷间歇运转各1~3小时后方可正式运转,运转应平稳无冲击,无异常振动和噪声及漏油等现象,油温不得超过85℃如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5.减速器的润滑
a、蜗杆蜗轮啮合一般采用浸油润滑,浸油深度,对蜗杆在蜗轮之下为蜗杆全齿高:对蜗杆在蜗轮之上和之侧的为蜗轮外径1/3。
b、减速器推荐采用兰炼33#润滑油。
c、减速器的润滑油油量按油标加注,并参照下表所列油量备油。
中心距a(mm) 80 100 125 140 160 180 200 225 250 280 315 355 400 450 500
油量(L) 1.5 2.6 4.5 6 8.5 12 15 20 26 35 48 63 82 112 150
d、润滑油的更换 新减速器(或新更换蜗杆付)次使用时,当运转7—14天后须更换新油。在以后的使用中定期检查油的质量,对于混入杂质或老化变质的油必须随时更换。但一般情况下,对于长期连续工作的减速器,须每2—3个月换油一次,对于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减速器,须每4—6个月换油一次。在工作中当发现油温显著升高,温升超过60℃或油温超过85℃,油的质量下降以及产生不正常的噪音等现象时,应停止作用,检查原因,如因齿面胶合等原因所致,必须*排除故障,更换润滑油后再用。
6.减速器应半年一次或定其检修,发现擦伤胶合及显著磨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备件必须按图样制造,保证质量,更换新的备件后必须经过跑合和负荷试车后再正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