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鉴定的侧*是明晰、确立和确定考古鉴定对象的名称、年代、1、考古鉴定与*对象的性质不同。
考古鉴定对象的真实性往往不容也不必质疑,至少基本不会有*伪赝之虞,其起点有若司法领域的“无罪推论”;而*对象的真实性是首先甚至是必须质疑的,毕竟古玩领域历来都是假多而真少,其起点则有如司法领域的“有罪推论”。
“无罪推论”的考古鉴定非古不考、古而后考、考古之度,象给鸡蛋分等级,也象在鸡蛋里面挑骨头,无论****终是否挑得出骨头,鸡蛋已经首先是真的鸡蛋,是不容置疑的真鸡蛋,鉴定的结果可能会有好鸡蛋、次鸡蛋、坏鸡蛋、有骨头的鸡蛋和没有骨头的鸡蛋之分别,但鉴定结论不会由鸡蛋而变为鸭蛋、鹅蛋、恐龙蛋;而“有罪推论”的*则如于蛋山之中寻真蛋,不但蛋的真假未知待定,而且即使能断定是真蛋,但****终的结论也未必就一定或只能是鸡蛋,很有可能会是鸭蛋、鹅蛋甚至恐龙蛋。
可能有人会说,“无罪推论”与“有罪推论”仅仅是立足点、出发点、起始点的不同而已,“无罪推论”的****终结果也许是有罪,而“有罪推论”的****终结果或许是无罪,那么,“无罪推论”或“有罪推论”又有什么关系呢?
其实大不然,坚持“无罪推论”与秉持“有罪推论”决不仅仅是立足点、出发点、起始点的不同那么简单,它还事关世界观与方*,事关立场、态度、情感、情绪与情调。
人是感情动物,感情与理智之比为24比1!
很多时候、很多场合、很多事情的结果和结局都被人们的好恶所左右、所支配、所诱导,难道不是吗?
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谓过?何为过?为何过?过亦错,过犹不及也!过即错,真理再过半步亦为谬误!所以过,情使然,有亲有疏、有好有恶、有爱有憎也!亲者、好者、爱者自然愉之、娱之是以愚之,争之、证之终至拯之;而疏者、恶者、憎者必然诬之、污之以至侮之,厌之、阉之、赝之以求掩之、淹之而后快!
因此,不偏不倚、客观公正、理智冷静才应该是对待每一个*对象的应有和必有心态和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