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信诺售后服务星级评价标志
售后服务星级评价标志
企业经售后服务认证评价以后,获得星****标志的标示权,以后用于产品、产品包装、宣传和广告资料上,以表明该企业的售后服务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SB/T10401-2006)标准,并达到某*星级。任何完成认证评价的企业,均可在商品及服务中自由标识所获得的星级标志,售后服务认证每年监审一次,三年复审一次,如监审不达标或复审时降级,则暂停或中止企业对标志的使用。
企业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范围
1.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经营的企业都可以申请认证,包括制造有形商品的企业、销售有形商品的企业、提供无形商品(服务)的企业。
2.商品是进入消费领域的产品。商品除了有形的产品外,还包括无形的服务。
3.有形商品具有外观形式和内在质量以及促销成分,如品质、包装、品牌、造型、款式、色调、文化等。
4.无形商品包括劳务和技术服务,
凡有*法人地位的生产、贸易、服务企业都可申请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