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的安全作业:
在实际的作业过程中,要结合现场实际的情况,将起重吊装作业的方案制定出来,其施工的方案要很详细,而且要得到相关负责人的审批才能进行实施。在方案的里面有一些内容是要进行明确的,包括有其中机械,吊点,司机,高处作业,作业平台等等,其方案要具有针对性特点,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可操作性。之后还会有其中作业安全技术交底的相关内容。之后起重机还要进行安装验收的工作,当起重机械还有相关的配套装置安装好了之后,会有相关的部门对其进行一个验收的工作,只有当其达到了合格的标准之后才能进行作业。在对起重机进行验收的时候,还需要做好相关的记录。实际操作起重机的时候,需要将起重机准用证佩带好,四川设备吊装,这个是由相关部门监测验收了之后所发的,当然不止这一个,算下来,还有起重机司机上岗证,起重机指挥上岗证,起重工安全操作上岗证,电焊工安全操作上岗证。
吊装作业的分级与管理
*条: 特殊吊装作业:吊装20t以上重物、土建工程竹梯结构、吊装重物量不够20t但形状复杂、长经比大,刚度小的设备及精密贵重仪器、吊装条件特殊的吊装作业。
第二条: *吊装作业:介于特殊和二级之间的吊装作业。
第三条: 二级吊装作业:吊装5t以下的设备(行车和电动葫芦作业除外)的吊装作业。
第四条: 对于特殊吊装作业,作业单位要编制吊装预案,经设备、技安部门审查,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厂*审批。
第五条: *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查后,设备部门会同技安部门审批。
第六条: 二级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或吊装作业负责人确认,并落实到位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监护人,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方能进行吊装作业。
第七条:各车间的行车和电动葫芦吊装作业,必须是持有吊装作业证的人员进行作业,并现场有监护人。
第二章: 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第八条: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殊工种操1作1证,才准予上岗操作。
第九条: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精密设备吊装,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吊装作业时,严禁在已吊装物下通行或站人。
第十条: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和安全装置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运行。
第十二条: 吊装作业前,高层设备吊装,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1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大型设备吊装搬迁,统一指挥,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
第十三条: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设备、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第十四条: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第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第十六条: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时,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