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 下列钢锻件应选用Ⅲ级或Ⅳ级:用作容器筒体和封头的筒形、环形、碗形锻件。公称厚度大于300mm的低合金钢锻件。标准*拉强度下限值等于或大于540Mpa且公称厚度大于200mm的低合金钢锻件。使用温度低于-20℃且公称厚度大于200mm的低温用钢锻件。
6.1.4 用于设计温度高于300℃的20MnMoNb、20MnNiMo、12Cr2Mo1V和12Cr3Mo1V Ⅲ级或Ⅳ级钢锻件,设计文件中应规定钢锻件按批(Ⅲ级)或逐件(Ⅳ级)进行设计温度下的高温拉伸试验,其屈服强度值参见附录B。
微型车曲轴利用余热退火
某微型车曲轴锻件材料为40CrH,热处理要求为正火,皮带轮,硬度要求为163~269HBW。曲轴锻件****终热处理为调质处理,正火的目的是降低锻件硬度,以便于后续的粗加工,同时均匀*,为随后的调质处理做好*准备。
原工艺为加热至860℃进行正火;锻造余热退火是锻后将曲轴装入保温箱内,保温一段时间后取出。经检验采用锻造余热退火可得到珠光体 铁素体*,单向皮带轮,*中无贝氏体等非正常*;同时*中无严重的魏氏*。硬度与正火相近,对曲轴的粗加工无影响。
锻造余热等温正火
锻造余热等温正火是锻件成形后,当温度高于Ar3(对亚共析钢)时急速冷却,冷却到等温温度后保温一段时间后空冷至室温。
锻件成形后温度一般在900~1000℃,急冷速度一般控制在30~42℃/min,双槽皮带轮,等温温度一般为550~680℃(具体需根据不同材质确定)。急冷是该工艺的关键工序,可通过调节冷却风量、风速、风温和风向,平皮带轮,保证锻件冷却后温度均匀。等温温度根据材料种类和要求的硬度确定,一般选在珠光体转变曲线的鼻部以缩短等温保温时间。锻造余热等温正火多用于渗碳齿轮钢,例如SCM420H、SCM822H、SAE8620H和20CrMnTiH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