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2 锻件的尺寸和质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小型锻件,超过下列条件者为大型锻件。法兰尺寸不大于PN2.5、DN600的人孔法兰或相当于该尺寸的其它环形锻件。锻件质量不大于800kg的饼状、筒型和异型锻件(如三通、阀体等)。直径不大于200mm且质量不大于1500kg的条形或轴类锻件。
6.4.3 压力容器用锻件应根据其使用条件及尺寸、质量大小,选用相应的锻件级别。设计压力小于10.0Mpa的法兰以及几何尺寸类似的锻件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要求。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6Mpa的锻件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要求。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0Mpa的中小型锻件应符合Ⅲ级要求,大型锻件应符合Ⅲ级或Ⅳ级要求。使用介质的毒性为****度或高度危害性的锻件以及公称厚度大于300mm的锻件应符合Ⅲ级或Ⅳ级要求。
轿车变速箱齿轮部分余热等温正火
轿车变速箱齿轮材料为20MnCr5JV和27MnCr5JV,锻件要求进行等温正火处理。等温正火后*为铁素体 珠光体,不得有粒状贝氏体,晶粒度为6~9级。为了降低能源消耗,双槽皮带轮,同时满足对晶粒度的要求,助力皮带轮,利用部分锻造余热进行等温正火处理。
经过试验,确定部分余热等温正火工艺为,锻件成形后通过传送带送至加热炉,在此过程中锻件温度降低至550~600℃,锻件在加热炉中重新加热至900~920℃,保温后进入速冷室进行速冷;速冷后锻件温度不低于600℃,然后进入等温炉进行等温,锻件等温温度为580~600℃,等温时间1h,调速皮带轮,然后出炉空冷。
采用该工艺热处理后锻件的金相*为铁素体 珠光体,未出现粒状贝氏体*。硬度适当,切削性能良好,后续热处理前后齿轮的变形符合技术要求。部分锻造余热等温正火与常规等温正火相比,省掉了部分高温加热过程,节电约150kWh/t。
钢中*杂质沿晶界析出引起的锻造裂纹 钢中的硫常以FeS形式沿晶界析出,其熔点仅有982℃,在1200℃锻造温度下,晶界上FeS将发生熔化,并以液态薄膜形式包围晶粒,*晶粒间的结合而产生热脆,轻微锻击就会开裂。
钢中含铜在1100~1200℃温度下的过氧化性气氛中加热时,由于选择性氧化,表层会形成富铜区,皮带轮,当超过铜在奥氏体中溶解度时,铜则以液态薄膜形式分布于晶界,形成铜脆,不能锻造成形。如果钢中还存在有锡、锑还会严重降低铜在奥氏体中的溶解度,加剧这种脆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