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
第三十七条 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保护,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不得*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保密期限自知晓对方的商业秘密到商业秘密已被公众知悉时止。 甲方应督促被派遣劳动者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客户的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2)权利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其他商业秘密。
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的第二十八条 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
对此,劳务派遣人员,企业有四种应对方法,即保留、转正、转外包、辞退。国企、央企编制有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一旦转正,将大大增加管理成本,削弱用人单位的竞争力。而外企、民企因为要保持用工的灵活性和弹性,也不会选择让派遣员工转正。所以,广东劳务派遣,转外包对一些企业来说,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终大量派遣员工会转为外包公司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