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只是职业不是音乐风格,DJ的技术叫做打碟,也可以说这就是一个负责打碟的职业名词。他们以这种放歌的形式存在,绝大部分放着电音,但严格来说可以放任何音乐风格。打碟一般翻译为DJing,与职业分开。
DJ的英文全称Disc Jockey,可以翻译成唱片骑师。DJ是随HIPHOP文化和DISCO发展起来的。DJ发展到现在,意思已经完全清晰化了。DJ只是职业,是职业名词,工作主要是打碟,DJ指*(club)、酒吧(bar)、Live House、仓库派对、音乐节等场所的打碟工作者。
由于国内的错误认识,DJ长期以来被当作一种音乐曲风,但事实上,DJ并不是音乐风格,许多人会把电音错误叫成DJ,就是大家说的土嗨行为, 或者说被人错误称之为“DJ”的音乐实际上是电子音乐,这个职业名词不能用来替代已有的音乐风格。[1] 同时舞曲也很容易在中国被错误称之为“DJ舞曲”。
DJ一开始只是在电台里放CD的,DJ从来都不是电台主持人,一开始他们的工作只是放单曲,后面发展为现在的打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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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电子
在美国,现场电子的先驱者有1960年代初期米尔登·柯亨(Milton Cohen)位于密歇根州安娜堡的太空剧院成员们如戈登·穆玛及罗伯特·阿什利,*制作者如大约1965年投入的大卫·德铎,以及由戈登·穆玛、罗伯特·阿什利、阿尔文·路希尔及大卫·贝尔曼等人于1966年成立的声音艺术联盟。1960年,约翰·凯吉创作了《音乐盒》(Cartridge Music),是****早的现场电子作品之一。
在1964年的欧洲,卡尔海因兹·史托克豪森创作了为锣、手持麦克风、滤波器及电位计所写的《麦克风1号》,以及为管弦乐、4部正弦波产生器及4部环形调谐器所写的《混合》。1965年,他创作了为唱诗班、汉门式电风琴及环形调谐器所写的《麦克风2号》。
爵士作曲家和音乐家保罗·布雷及安内特·皮考克在1960年代晚期使用穆格合成器进行了第di一次现场音乐会的部分表演。皮考克规律地利用客制化的穆格合成器在舞台上以及在录音室录音时处理她的声音。
1966至67年,里德·嘎札拉发现并且开始教学“电路扰动”——创意短路的应用,一种偶然短路的程序,创造出实验性电子乐器,主要在音色上而较少在节奏或旋律上探索声音的元素,并且受到约翰·凯吉的偶然音乐概念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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