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灭火器
1、化学泡沫灭火器(P型):
用途:用于扑救一般固体物如木材、丝锦织品等的火灾,但不适用扑救油类及带电的电气设备火灾。
使用方法:机筒倒置、稍加摇动使筒内的酸碱充分混合发生化学反应。 2、干粉灭火器:(T型)
用途:适用于扑救石油制品、可燃气*液体、电器设备等引起的火灾。使用方法:打开保险销,拉动圈环,吴江欧伦泰灭火器,干粉即喷出。 3、二氧化碳灭火器(F型): 用途:用于固体、液体及带电设备。如用于扑救贵重仪器和设备,欧伦泰灭火器,档案资料,
仪器仪表电器及油类等火灾。不能扑救钠、镁、铝等物质的火灾。
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1、 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 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2、 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常州欧伦泰灭火器,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3、 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4、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6-9米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