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啤酒经营企业应到当地商品检验检疫局领取表格,准备下列申报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2、 啤酒质量检验检疫报告;
企业需将所对应的进口啤酒样酒由商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 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出具);
4、 生产厂商《卫生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出具);
5、 生产厂商《啤酒生产工艺流程》原印件及译文(只需要简单的啤酒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盖企业*或负责人签署。);
6、 中文商标设计样张。
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以上资料齐备后,通过当地商检局上报商检局审核批准,发放“中文注册商标批准书”,酒对应一个商标。如果酒再申请一个商标,啤酒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需要另外起名。
原始交往的报价信函,向海关说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