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特点
(l)泡沫喷淋灭火系统适用于甲、乙、丙类液体可能泄漏和消防设施不足的场所。泡沫喷淋系统除能起到灭火作用外,还能起到:①对保护物体有冷却作用;
②对着火以外的其他设施有降低热辐射作用;
③对流散到地面的液体初期火灾起扑灭和控制作用。
非吸气型泡沫喷头.这种喷头上没有吸气孔,与水雾喷头相同,喷出来的是雾状的混合液滴,不具有一定倍数的泡沫液.该种喷头只限用于水成膜泡沫液,而且可用现有的水雾喷头代替。
使用方法
使用条件
1、与混合装置配套的消防水泵的压力必须达到混合器进口工作压力的要求。
2、本装置的工作压力范围为0.6-1.2MPa,不能超出规定使用范围使用,否则将影响混合比,降低泡沫质量。
3、混合装置在标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使用的压力大小,取决与所配用的泡沫灭火设备的工作压力和管道当量长度的摩阻损失。
4、在备用状态时,混合器中所有阀门应为关闭状态。
泡沫发生器通常固定水平安装在油罐顶壁上,具有一定混合比例的泡沫液通过产生器时,吸入大量空气产生泡沫,喷至燃烧液表面。
PZ系列中倍数泡沫发生器是固定横式液上空气泡沫产生及喷射装置,固定安装在可燃、*液体贮罐侧部,向罐内喷射膨胀30–40倍的中倍数空气泡沫,扑灭火灾。
它和消防泵机组、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或泡沫消防车以及管路系统配套,组成固定式或半固定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