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技术要求:
1.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2.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4.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必须更换,并符合GB 4402第 2.2.5 款的规定。
6.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7.二氧化碳贮气瓶(以下简称贮气瓶)。
8.贮气瓶必须符合 GB 440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 2.6 条的要求。
维修技术要求:
1.经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性维修铭牌。
2.铭牌的位置在灭火器生产厂贴花的背面筒身上。
3.铭牌的尺寸推荐为 70mm×50mm。
4.铭牌的颜色推荐为白底黑字。
5.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 MPa;维修的年、月。
6.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7.贮气瓶*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贮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灭火器药剂毒性
1、1211(二氟一氯一****),常温略带芳香味道,*性,使用后必须通风以防*或窒息;
2、1301(三氟一****),常温略带芳香味道,*性,使用后必须通风以防*或窒息;
3、2402(四氟二****),常温略带芳香味道,遇热高温*,使用时必须带好防毒面具;
4、1202(二氟二****),常温略带芳香味道,*性,使用后必须通风以防*或窒息;
5、****00(HFC-227ea),常温无色无味,没*性,使用后无须通风;
6、二氧化碳(CO2),常温*无味,气体有窒息性,使用后必须通风以防窒息;
7、****(CCl4),常温略带甜味,遇明火*性,使用后必须通风以防窒息;
8、干粉(NaHCo3),常温*无味,灭火时有刺激呼吸道,使用后必须通风;
9、干粉(NH4H2PO4),常温*无味,灭火时有刺激呼吸道,使用后必须通风;
10、干粉(NH4H2PO4+NaHCo3),常温*无味,灭火时有刺激呼吸道,使用后必须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