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需要消防备案么?
1、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
2、下放部分消防审批权限:在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时,将*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事项,由****消防局下放到省级*消防部门实施。
不需要消防审批的情况有哪些:
1、简化消防审批受理程序:对于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不必提交设计单位*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可以先予登记接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内容,由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予以补齐。
2、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省级和地市级*消防部门根据行业部门、社会*和单位需要,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开展消防演练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指导等服务。
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
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
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
如果您对这个有需求或者是想进行消防备案,请咨询我们热线,我们将为您提供24小时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