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上海进口清关服务
<*n>联系人:殷经理*n> <*n>电话:*n>0411-82951663
<*n>手机:*n>18342239813(同微信) *:2048066036
2.由*监督司将申报资料送中国****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以下简称环监所)。环监所在收到申报资料后,二周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审查和技术审查。
<*n>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材料:*n>
1.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产品质量标准;
4. 经*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A. 检验申请;
B. 检验受理通知书;
C. 产品说明书;
D. 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E. 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5. 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6.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文件;
7. 进口化妆品报关需提供其中文标签、货物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产品成分表、合同、FP、装箱单和报检、报关委托书等手续。
<*n>联系人:殷经理*n> <*n>电话:*n>0411-82951663
<*n>手机:*n>18342239813(同微信) *:204806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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