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牌的管理规定
当厂区或车间所设安全警示牌其观察距离不能覆盖全厂或整个车间面积时,应多设几个安全警示牌。
在生产场所建筑物门口醒目位置,应根据内部设备、介质的安全要求,按配置规范悬挂相应的安全警示牌。
安全警示牌的管理规定
厂房、楼梯主要通道门上方或左右侧装设紧急撤离提示标志。
在人行通道地面上临时敷设的管线或易造*身跌绊的其它障碍物上应标注****绊跤线。
安全警示牌的管理规定
设备本体或设备附近醒目位置应配置安全警示牌。
电气、热控盘(柜)本体醒目位置应配置安全警示牌。
现场阀门应配置标志牌,标明阀门名称、编号及开启、关闭操作方向。
生产场所建筑物(锅炉房、汽机房除外)入口处醒目位置应配置建筑物安全警示牌。